国外餐饮厨房设备订货-凯发首页

发布者:重庆百年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:2016/3/16 10:29:22 阅读:次 【字体: 】
(1)询价与报价

所谓询价,即列出拟订购餐饮厨房设备的名称、规格、型号、数量、包装、交货日期等条件,向供应商询问价格。询问时,可同时选择几个国家、不同地区的厂商分别询价,然后加以比较,选择条件适当的厂家作为谈判的对象。所谓报价,即由买方向供应商发出拟订购餐饮厨房设备的询函,请卖方正式提出报价单。报价方式在正常情况下有以下几种:

·稳固报价,亦称确定报价。即报价人在一定时间内不可变更或撤回的报价。

·不受约束的报价,即报价人对询价人所报之价格毫无责任,也不受任何约束,可以

随时任意调整其价格。因此这种报价,实际上只是一种“价格通知”,仅能作参考。

·卖方确认后有效的报价。即卖方报出的价格,经卖方再次确认后方有效。这种报价方式比较普遍。

·有权先售的报价,即卖方可以同时向两个以上买方报价,如其中一方先接受,则对后接受者不再生效,这种报价方式对卖方较为有利。

·还报价,即进口商价。认为虽然各种交易条件合适.但外商报价过高,买方要求对方减价,这就是所谓“还价”或“出价”。还报价是一种新的“要约”应在确实的有效期内进行,

(2)签订合同

合同由买卖双方授权的代理人签订。合同必须经过询价和报价的过程,由买实双方达成协议方有效。签订合同有下列几种方式。

·签约方式。即买方在购买之前,先就订购餐饮厨房设备的规格及有关条件提出合同、草稿,经双洽谈达成协议后签字,成为正式合同。金额较大又较贵重的餐饮厨房设备订货多采取此种方式;

·确认接受方式。即由买卖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提出“要约”,由另一方确认予以接受。

“要约”凡由买方提出者称为“订单”,由卖方提出者称为“订货确认书”。

·换文方式。即由买卖双方通过书信或电报往来达成协仪。

(3)国外餐饮厨房设备订货合同的注意事项

在签订合网时,对国外订货协议的各项条款,应严格审查、逐一研究,注意做到如下几点:

·餐饮厨房设备应采用通用的标准名称,用中文与外文对照书写;

·要注意餐饮厨房设备的规格质量是否适合国情,对质量检验方法及发生质量与合同不符时的证明方法,处理方法,应有明确规定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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